星期六的早上, 帶二個小蘿蔔頭到中山堂前的小公園亂逛。小公園除了幾個老人在下棋, 幾乎沒有什麼人。
漫步中看到地上躺著一張折起來 100 元的鈔票。當然, 就很自然的去 "檢驗" 一下是不是真的錢。
撿到錢很開心, 所以就跟二個小孩說, 爸爸撿到錢也。
不過, 一說出口, 我就知道麻煩大了...
麻煩的不是天使與惡魔的戰爭。而是機會教育應該要怎麼走下去。
這筆錢的處理方式, 將會在他們的小小心靈中種下什麼樣的種子, 而又會結出什麼樣的果。
一個錯誤的身教, 影響小孩一輩子的價值觀。心想...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如果我是一個人, 我會私吞的機會非常大...呵呵。)
所以, 決定先看看平常給他們的教育到底有沒有做夠。
我: 「嗯, 亮亮、樂樂, 爸爸撿到 100 元, 你們覺得應該怎麼辦呢?」
他們這時的小腦袋, 似乎還沒有辦法馬上反映出有那些解決方案。
所以我就用引導式的問句繼續問下去。
我: 「那我問你們喲, 這錢是不是我們的?」
亮亮: 「不是」
我: 「那你們覺得我們應該把錢還給原來的人, 還是去買我們想要的東西?」
亮亮: 「還給原來的人」
我: 「可是我們不知道是誰丟了這錢也。那我們要把錢買我們想要的東西, 還是交給警察呢?」
亮亮: 「交給警察!!」
心想, 果然是好孩子...
不過, 另一個麻煩就浮出來了...
如果是一大筆錢, 我也會把錢交給警察局。畢竟會掉一大筆錢的人, 肯定是有用途, 並且會去報警。
可是, 這是 100 元。有誰掉了 100 元會去報警?
何況警察要花多少行政資源來處理我們家長想要教育小孩的拾金不昧呢?
警察很有可能會覺得我是在找麻煩吧。
但我總不能在這時候說:「這錢小, 所以我們就去花了它吧」。
只好開始跟他們解釋報警的做法是不是好方法。有沒有別的方法可以更妥善的處理這筆錢。
最後, 我試著用各種方法說明給他們了解, 在不佔有與不麻煩警察的情況下, 捐款是一個好方法。
最後我們三個人一起走到便利商店, 投到捐款箱去。
這事處理起來, 有點小麻煩。
有些人在教育他們的小孩的時候, 是會告訴他們, 撿到錢是一種 "禮物"。
有些人則教他們的小孩知道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就不可以佔有。
而我卻想要在不可以佔有這個部分中, 讓他們多了解 "折衷" 與 "權宜"。
回頭仔細來想這事的處理, 不見得是最好的方法。
因為我們即無接受 "不義"。也沒有交給警察的 "正義"。
而選擇了折衷的 "公益"。而 "義" 呢?
這其中還有 "義" 嗎? 在我看來是沒有的。
也許真是我天秤性格吧, 什麼事都想要在天秤上找尋平衡點。
把一件也許很多人會認為的小事弄的這麼複雜...呵呵。
















2 意見:
很不錯的機會教育, 相信兩個小朋友也會學習得很好, 給你拍拍手哦!!
呵呵, 我超愛碎碎念的。希望別把他們弄的愈來愈昏就好了。
張貼意見